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龌龊男强迫美貌妻子做“小姐”卖淫被诉离婚
作者:盛春龙 律师  时间:2014年11月19日
   夫妻感情不合,而妻子又貌美如花,龌龊男人打起了歪主意,让自己的妻子去“做小姐”,妻子不从,便拳脚相向,妻子无奈之下,一张状纸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4年11月13日,广西全州县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许原告唐某(女)与被告陈某(男)离婚。
    原告唐某诉称,原告与被告陈某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合,因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且有赌博恶习,还欠下许多赌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更有甚的是,在今年上半年,被告竟想要求原告去“做小姐”卖淫赚钱,原告不从,被告便对原告拳打脚踢。原告的生活苦不堪言,这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夫妻感情名存实亡,故起诉要求离婚。
    原告唐某对其陈述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身份证和户口登记证明、结婚登记证明、住院病历、医药费发票、证人证言等证据。              
    被告陈某承认自己有赌博行为,也打骂过原告,有不珍惜夫妻感情的行为,但辩称夫妻感情还存在,不同意离婚。  
    综合全案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法院认为原告唐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被告陈某的行为导致严重影响了夫妻生活感情,原告唐某与被告陈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标准,遂判决准许原告唐某与被告陈某离婚。(因涉及个人隐私,以上名字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