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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网恋由于怀孕闪婚 小夫妻互相猜疑离婚
作者:盛春龙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22日
     在网恋已成为社会所包容的一种恋爱方式时,年近三十的张志也搭上了这一班车,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场尚未度过磨合期的婚姻就因为与妻子的互相猜疑、谩骂而断送。近日,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张志与伊晓雪的婚姻关系。     2010年,在浦北家乡的农村列为大龄青年的张志开始为自己的婚姻问题着急,并萌生了在网上找女友的想法,不久张志就在网上结识了同在深圳打工的浦北女孩伊晓雪。通过一段时间的网上接触,双方便相约见面,此后双方感情迅速升温。在网络上相识了三、四个月后两人便同居生活,不久伊晓雪有了身孕俩人便仓促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伊晓雪相继生下了一子一女。然而好景不长,张志与伊晓雪双方于2012年5月起,就经常互相猜疑并用手机发信息互相争吵、揭短、对骂。伊晓雪时常将夫妻间不愉快的事情转移至张志家人或子女身上,并曾以死威胁张志。2013年春节前夕,伊晓雪将农药洒进家中的冰箱里,张志认为伊晓雪想毒死其及家人,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但伊晓雪则辩称是与张志发生争吵后产生轻生的念头,想喝农药自杀,不小心打翻农药,有一部分不慎洒进冰箱的……     自此以后,双方便为家庭琐事频繁发生争执,激烈争吵时两人甚至发生了肢体冲突。身心俱疲的张志与伊晓雪本以为通过网络找到了真爱,却不曾想是这样的局面,而“农药事件”让张志对这场婚姻失望透顶。于是,张志一纸离婚诉状递至法院,要求与伊晓雪离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伊晓雪也厌倦了这样的争吵与谩骂,婚后生活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夫妻恩爱。在法院的调解阶段,被告伊晓雪表示同意离婚。而原告也愿意抚养两个子女,且表示不需要被告支付抚养费,同时还愿意给予被告20000元的经济帮助。最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准予原告张志与被告伊晓雪离婚;婚生女儿张琳、儿子张磊随原告张志生活;原告张志一次性支付20000元的经济帮助给被告伊晓雪。(来源于: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