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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闪婚”又“闪离” 婚姻成儿戏
作者:盛春龙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18日
   “婚姻是人生大事,希望你们今后要慎重对待,找到自己的下一站幸福。”4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吕法官对来法院拿调解书的一对“80后”年轻夫妻语重心长地说。     2012年12月18日,原告冯玲与被告吴文在广东打工期间在网络上相识后便同居生活,2013年1月8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并在被告家举办婚礼。十多天后,原、被告因家庭事务发生争吵,被告离家到广东打工,原告也离开被告家,回到娘家。后来,原告想给被告一次“和好”的机会,也到广东肇庆跟随被告打工,两人相处几天后,被告认为原告没有诚意而与原告争吵、打架。原告当晚便离开被告返回娘家生活,双方不再联系、往来。2013年2月20日,原告以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均认为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习性差异较大,感情彻底破裂,确无和好可能。2013年4月16日,这对闪婚夫妻在法院的调解下,结束了他们短暂的婚姻生活。     据法官分析,没有经过充分的了解和接触就草率结婚,是导致“80后”夫妻“闪婚闪离”的主要原因。对于“80后”夫妻来说,客观上社交开放程度高,感情受到外界影响的可能性也更大,当一过热恋期,爱情碰上现实生活,对彼此的不满便随之而来,给双方都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和物质上的损害。家庭稳定是社会安定的基石,婚姻不是儿戏,婚姻的承诺不仅是对自己幸福的承诺更是向对方许下的幸福承诺,需要理性对待。 (来源于: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