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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变被动为主动的离婚策略
作者:盛春龙 律师  时间:2013年03月06日
一个变被动为主动的离婚策略案情
  上海的王先生和苏州的刘女士于20035月在上海登记结婚,20068月在上海生育一男孩,两人婚后在上海市区全款购买商品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名下,现由男方王先生独自出租收取租金;另在苏州购有房产一套,房产登记在女方刘女士的名下,该房产尚有女方亲友及银行贷款未还清。另有一辆帕萨特轿车登记在男方王先生名下。男女双方婚后购买了一间店铺,但被男方弄虚作假变更到男方名下,并实际控制和经营。
  现男女双方两地分居,女方无稳定工作尚需借钱还苏州房产贷款,孩子在上海的男方处,不让女方见,女方也不知道孩子在哪。现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皆同意离婚,但是对孩子的抚养权及共同财产分割争执不下,男方预诉至法院解决。
  现在女方刘女士向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的盛春龙律师进行咨询,如何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利。
分析
  因为孩子一直在男方处,如果男方坚持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孩子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非常大。基于此,上海的房产,又在男方名下,从照顾子女的角度出发,上海的房产归男方也就顺理成章了。在苏州的房产又在我方当事人(女方)名下,很自然,从方便生活的角度来看,苏州的房产会判归我方当事人。上海的房产价值高,要给我方当事人补偿款。但从经济条件上看,即使判决了,我方当事人也拿不到钱,而且如果男方不同意拿房款充抵抚养费的话,那我方当事人不仅要还房贷,还要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双重压力。那个店铺能值个几十万,但如果协商不成,进行评估,又很容易被对方做手脚,最终评估成几万元的价值是完全有可能的,所以,这个店铺客观上很值钱,但到了诉讼中可能就变得不值钱了,因此,我方当事人相当被动。
  总之,要是诉讼离婚,基本结果就是:上海房产归男方,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我方当事人支付抚养费;苏州房产归我方并由我方当事人还贷;男方应当给我方当事人的房屋补偿款,但难以执行;店铺归男方,但我方当事人却基本得不到什么补偿。我方当事人近似于人财两空,这就是法院诉讼的风险。
策略
  根据上述情况,如何维护女方的合法权利,如何化被动为主动,盛春龙律师建议女方当事人:先想办法把苏州的房产卖掉,去掉自己的还贷压力;卖房款优先偿还女方亲友的借款,保证亲友利益不受损害;再买辆轿车,这样一人一辆,公平;剩余的钱投资开店做生意,和对方开展业务竞争。这样一来:我方当事人的财产都是有明确去向的,不算转移和隐匿,每人都有一车一店,基本上是归各自所有了。那剩下的就是男方名下的一处上海房产了。该上海房产,离婚时暂不要求分割,先放着,要求共同居住使用即可,因为这是完全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然后入住,等我方当事人有了钱补偿给对方时,就可以以照顾女方为由争取房屋所有权了。实际上,这样一来,对方就会慌的,因为我们手里的东西都处理了而且在面上,没了负担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最后就直奔房产,如果能有机会见到孩子,那房子的问题就没什么悬念了。
  这个方案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卖房,但是女方单方卖房的事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只是有点小风险,而且价格会相对低,但风险和收益相比,我们实际得到的要比直接让法院判决的结果实惠得多,那就值得去做。法律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有些情况就得曲线前进,采取点特殊手段,这样才能有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