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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女子离家三年传唤不到庭 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作者:盛春龙 律师  时间:2013年03月15日
    一女子离家出走近3年,其丈夫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传唤和公告后,该女子仍拒绝到庭,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家住江家店镇某村的任某和妻子谷某于2006年12月登记结婚,一年后生下一子。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妻子还多次跑到霍山、舒城等地与男网友见面,一待就是几天不回家,孩子也是不管不问。2010年中秋双方又因为琐事吵架,后来谷某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近3年。
 去年7月,任某来到裕安区法院,要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受理后,传唤谷某未到庭,无法送达起诉材料给她。去年10月,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对该案进行了公告,要求谷某按时出庭应诉。2个月过去了,谷某仍无回音。根据法律程序,今年1月,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参加了诉讼,但被告谷某仍未到庭。法庭进行了缺席判决。
 法院认为,原被告经常争吵,缺乏沟通交流,且双方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谷某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王芸)六安新闻网